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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商物业温馨提示:构建平安园区,禁止高空抛物

2024-07-03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20次

尊敬的业主/住户:

近日,各物业服务中心接到部分业主反映,有楼上住户向楼下扔垃圾杂物到其家中,给其造成了生活不便,对其人身安全也造成极大威胁。经监控室值班人员查看高空抛物监控视频,锁定向下抛物的住户,并及时上门对该户进行了沟通,说明高空抛物的危害性。

 

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,请大家携起手来,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行为,杜绝高空坠物现象。在此,我们温馨提示广大业主注意以下事项:

 

1.请广大业主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,发现情况及时制止,引导家人及亲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,看管好自家小朋友,避免因小朋友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的发生。

 

2.请业主们不要在室外阳台外沿及窗户外沿摆放盆栽、放置拖把等物品,经常检查窗户、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,所安装防盗网、窗台外立面是否存在开裂松动现象,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,并做好楼上楼下防护后修复。

 

3.请勿随意往楼下丢弃烟头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,以免发生火灾。

 

4. 请正在装修的业主,要求装修单位在施工前做好阳台、窗户的围蔽工作,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人员伤亡。

 

5.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,并言传身教,用行动教育自己的孩子从小做文明之人,行文明之举,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。

 

  1. 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,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,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。

 

 

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

相关法律法规

 

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,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20213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施行,增加了高空抛物罪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: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
 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: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,有权向侵权人追偿。

 

营造舒适、安全的园区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业主/住户的基本责任。让我们共同构建和谐、温馨的美好家园,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!